律师指出代客户签字不妥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认为:房地产评估是买房卖房交易时交纳房产保险、房产税费的依据,也是规范房地产信贷、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道屏障。因此房产评估是房产交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原则上来说,房产评估应当是买卖双方共同委托评估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这起纠纷中,假设房产中介机构在交易时告知客户可以帮忙解决评估费的问题,就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张先生免去这笔评估费。
另外,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代客户在客户审核栏上签字,在没有客户授权的情况下,显然是不妥当的。同时,如果在中介机构交易过程中有什么不当行为,客户在交易结束后提出来,也是完全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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