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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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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花费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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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8-9-16 11:12:22 |
对于是否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公司财务人员通过核算发现,如果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则该公司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1000+1200)×10%=220万元;如果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该公司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200+(1000+1200)×5%=310万元。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是有利的选择。 例2:甲房地产公司2008年2月开发另一处房地产,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1000万元,为开发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花费1200万元,财务费用中可以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的利息支出为80万元,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现在需要公司决定是否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例1一样,如果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则该公司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1000+1200)×10%=220万元;如果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该公司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80+(1000+1200)×5%=190万元。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是有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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