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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困难户房地产评估有何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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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8-9-22 10:41:14 |
五问:住房困难户房地产评估有何优惠政策?
据介绍,此次改造中将对住房困难户、特困户予以照顾倾斜。被拆迁现状房屋及附属物的房地产评估价、补助和奖励总额(不含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4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值的,按45平方米提供安置房,不结算差价。被拆迁人属于特困户、低保户和《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其现状房屋及附属物的房地产评估价、补助和奖励总额(不含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值的,拆迁人根据安置房实际户型面积提供60平方米以内的安置房,不结算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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