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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地产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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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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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8-9-26 14:36:32 |
清算涉及问题复杂 对于各地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细则“难产”的现象,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工作量实在太大,各地地税局不敢轻易开展;二是地方政府还有很重的保护主义思想。深振业A(000006)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就表示,要是真的开展清算工作,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根本忙不过来,因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复杂的扣除项目,包括土地款、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和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等等,如果是滚动开发的企业的查账核算,还需要更大的人力物力,所以地税局不愿意马上开展这项工作;而且根据相关规定,清算所得的土地增值税75%需上缴国家,25%才留给地方,地税局清算的动力也不足。 而东莞一家知名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则指出,其实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不愿意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的,很多地方的房地产业是地方经济的龙头产业,要是清算土地增值税肯定会使房地产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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