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公布 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土地增值税清算尺度点评:
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对于保护土地财产权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乃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土地登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一次重大进步。
《办法》一方面尽量不打破多年实践中已经形成的、并被证明为科学可行的土地登记制度和确权体系,确保土地登记工作的连续性,减少因为修改法律而带来的执行上的成本;另一方面对地方在长期土地登记工作实践中摸索出的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归纳、吸收,使土地登记办法在创新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完善。
细读《土地登记办法》,我们会发现它的诸多突破点,如对土地登记效力的全新认定,对土地登记基本概念的科学确认,以及对土地登记操作流程中更加便民、高效、规范的规定,都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民主法治的重大进步以及国家对民生的更切实的关注,必将对我国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土地市场的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它的颁布实施,使每一块土地都拥有合法的“身份证”,同时也是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物权法》的重要举措,对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意义重大,对推动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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